部分基层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
2020
部分基层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及时性
1
内容
2
3
形式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逐级汇总。县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月2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据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对139家县(市区)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发布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估。
一、年度报告的发布及时性
根据《通知》,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于2月20日前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在评估的139家县(市区)政府中,108家在2月20日前按时发布了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占77.7%。其中,一些基层政府的年度报告发布时间较早,如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政府的年度报告1月份就已经向社会公开。
未按时发布年度报告的31家县(市区)政府中,有29家于2月20日之后才在其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截止本报告成文之日(2021年3月15日),尚有2家政府仍未发布其年度报告,具体是: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同时,评估发现,7家县(市区)政府还存在修改发布时间的现象。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截止2月21日并未发布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但项目组2月24日查看相同页面时,却发现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发布时间标注为2月20日。同样的现象还发生在江苏省沭阳县、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和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其中,江苏省沭阳县、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2月20日后发布年度报告,网站时间显示为2月20日发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2月20日后发布年度报告,网站时间显示为2月19日发布;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2月20日后发布年度报告,网站时间显示为2月11日发布;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3月15日发布年度报告,网站时间显示为2月19日发布。
二、报告内容存在问题
项目组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初步评估。结果发现,部分基层政府的年度报告内容存在错误、雷同和混淆现象。
1. 年度报告内容错误
部分基层政府的年度报告格式不规范,网页显示不完整。如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的年度报告中,其标题后的发布时间年份标注错误(见图1),且网页所显示的表格缺少边框(见图2)。同时,在其“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部分,表格中数据存在错误:“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自然人申请17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合计7件”。
2. 年度报告内容雷同
经初步人工核对,部分基层政府的年度报告存在照搬其他年度报告内容的情况。如启东市人民政府的2020年年度报告在总体情况描述部分,与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雷同,甚至连数据都未做修改。2020年启东市政府办公室的年度报告中提到: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4件,同比下降44%,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方面(见图3)。而在启东市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同样有此段描述,但文字描述中的34件(见图4),却与后面表格中的310件自相矛盾(见图4)。
图3:启东市2020年政府办公室年报
图4:启东市2020年政府本级年报
再如,南昌县政府本级的年度报告也与南昌县政府办公室的年度报告内容高度雷同。在总体情况介绍部分中,总体情况(第一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和监督保障方面部分内容与县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中该部分内容如出一辙,仅变更了单位名称并稍加修改。对比两份报告不难发现,上述部分的内容重复率分别约为74.9%、100%、59.8%、100%(该部分仅删除了“牵头”二字)。且南昌县政府的年度报告甚至照搬了南昌县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数据,在依申请公开情况部分,南昌县政府办公室的年度报告中原文为“另:本年度办结0件,其中:予以公开的39件,部分予以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无法提供的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0件”。此数据自相矛盾,明显错误,但在南昌县政府的年度报告同样出现了与此一模一样的描述与错误。
3.年度报告内容混淆
部分基层政府存在将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与同级政府办公室的年度报告相混淆的情况。如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布了两个年度报告,第一个题目为“成都市龙泉驿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其实质内容却为区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如图5),第二个题目为“成都市龙泉驿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于2021年3月11日发布(如图6)。
图5:龙泉驿区2020年政府年报(实质为办公室年报)
图6:龙泉驿区2020年政府年报
又比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有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标题分别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述报告来源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岳麓区人民政府、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其中,同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标题的报告分别来自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和岳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的年度报告中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内的数据完全一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的内容高度雷同。
来源是长沙市岳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来源是岳麓区人民政府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标题相同,正文内容与表格数据完全相同,但在政府网站上的公开分类上,前者公开在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见图7),后者公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见图8)。
图7:岳麓区2020年政府年报(来源于岳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图8:岳麓区2020年政府年报(来源于岳麓区人民政府)
三、年度报告发布形式
评估发现,部分基层政府的年度报告注重采用创新形式,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和数据,使报告展示更加简洁、易懂。
有12家县(市区)政府在年度报告中配有图表图解,较为直观地向公众展示了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分别是: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上海市黄浦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海市金山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另外,有23家县(市区)政府独立于年度报告之外同步发布了长图解读,分别是: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黄浦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慈溪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上海市金山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等。其中,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除了发布长图解读,还发布视频解读(见图9)。图9:上海市黄浦区2020年年报
后续,项目组将会对基层政府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分析,并择日发布评估结果。(本评估系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的一部分,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田禾、吕艳滨。参与本次评估数据采集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有:牛婉云、史青平、刘梁伟、李士钰、肖丽萍、余楚乔、苑鹏飞、胡景涛、哈云天、洪甜甜、袁紫涵、唐菱、陶奋鹏、梁洁、梁钰斐、彭执一。本评估简报由牛婉云统稿,李士钰、陆麒元、苑鹏飞、胡景涛、洪甜甜、陶奋鹏参与协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王祎茗、吕艳滨指导、审核。)